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樣本代表性檢定與最小差異加權:以2001年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為例

  •  黃紀、張佑宗
  •  2003年11月  

    10卷 2期

     

    頁:1-35

  •  10.6612/tjes.2003.10.02.01-35

摘要

樣本代表性檢定的目的,在發覺樣本是否被過度扭曲,而影響對母群特質的推估。大多數的民意調查計畫,包括電訪與面訪,如果發現樣本結構與母群不符,所採取的補救措施,不外乎「事後分層加權」或是「反覆多重加權」這兩種方式。然而,調查研究需要檢定的變數,通常超過一個以上,而「事後分層加權」所需之母群多變數聯合分佈值,往往為未知。因此,目前最常採用的是「反覆多重加權」的方式,但「反覆多重加權」實際執行時,最大的問題在於其檢定方式是透過卡方檢定,通常只要其檢定P值大於0.5,就認定樣本與母群一致,而未考慮一個最佳化的加權值。 本文旨在提出第三種事後加權的處理方式,也就是「最小差異加權」的方法,它能同時考慮數個變項,而找出最佳的加權值。我們以「2001年台灣選舉與民主化調查(TEDS 2001)資料為例,分別進行「反覆多重加權」與「最小差異加權」,並與2000年戶口普查之母群資料比較,發現就性別、年齡、教育與地理區堿四個變數的聯合分佈估計值,整體而言,最小差異加權的估計值,有將近七成比「反覆多重加權」的估計值更接近母群的聯合分佈值,應值得後續研究進一步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