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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卷第二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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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黨或選區?立法委員的代表取向與行為
政黨或選區?立法委員的代表取向與行為
- 盛杏湲
- 2000年11月
7卷 2期
頁:37-73
- 10.6612/tjes.2000.07.02.37-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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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政黨與選區是國會議員在國會裡議事所面臨的兩股力量,這兩股力量以不同的程度與方式影響國會議員的代表行為。本文以我國立法委員的代表取向與代表行為為研究焦點,研究發現指出立法委員的代表型態自一九八○年代中期以來,有自政黨取向朝向選區取向轉變的趨勢,對此本文提出一個可能的原因:自有力的反對黨民進黨出現,黨際競爭促使黨內競爭的激烈化,促動了在SNTV選舉制度下的立委去建立個人選票的動機,從而,許多立委在立法院與選區積極表現自己以期獲得選民的注意與支持,有時甚至不惜與政黨的立場相違背。同時,根據對於第三屆立委的研究發現指出:第一,有大約三分之二的立委偏向選區取向,而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立委偏向政黨取向;第二,立委的不同代表取向對其代表行為確實有很大的影響:政黨取向的立委較重視立法表現,而選區取向的立委較重視選區服務;同時,政黨取向的立委較選區取向的立委忠於政黨的立法領導;第三,個別立委的代表取向受到立委的得票方式、政黨歸屬、以及選區型態的影響,如果立委愈需要靠選區的力量才能當選,立委是國民黨籍,或者立委是來自於同質性較高的選區,將愈傾向採行選區取向的代表型態。